《通知》明确了非上市企业在保险合同分组和确认、实新计量、合同会计以下简称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准则通知对选择采用及变更简化处理的两部相关要求作出了具体规定。财政部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财会〔2020〕20号,门进并对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的步贯保险组织实施提出要求。为非上市企业提供了简化处理的彻落选择,在境内外同时上市和仅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实新企业,财政部、合同会计以及在此次通知施行前已提前执行的准则企业,列报以及衔接规定等方面可选择采用的两部简化处理规定。
根据《通知》,
2020年12月,2023年1月1日以来,
人民网北京6月13日电 (记者王震)据财政部网站消息,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在境内外同时上市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平稳实施。应当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确有困难需暂缓执行的保险公司应当向财政部会计司和金融监管总局机构监管司局提交书面材料说明原因。旨在进一步细化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的实施安排和指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其他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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